代理政策书
代理分销商

 
  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作为MOLüS(魔力士)防水隔热节能涂料在中国地区的总代理和中国最高贸易代表,开展与合作伙伴的广泛合作,并将发展更多的分级代理商、商业合作伙伴、工程合作伙伴等,使他们能够建立起MOLüS(魔力士)防水隔热节能涂料产品解决方案,扩展其应用领域、为工程用户和零售用户提供更加完整、更加专业化的解决方案。同时,MOLüS(魔力士)防水隔热节能涂料与合作伙伴在技术、产品、市场、服务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目的。

  合作伙伴组织结构
(一) 代理体系
(1) 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体系中分为地区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和普通经销商三种。其中,地区代理商是认定的该地区的独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是在该地区未认定地区代理商的条件下的代理模式,普通经销商是地区代理商或授权代理商发展的下级销售机构;
(2) 代理商实行地区分割,即以地市级以上地区划分市场,并以地市级地区为基准;
(3) 对于已发展授权代理商,在该地区原则上不再发展第二家授权代理商直至该代理商成为地区代理商。
(4) 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对设置代理商的地区原则上不再直接销售产品;
(5) 代理商负责发展该地区的下级分销商,关于价格、售后服务方面的协定要遵从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的有关条款规定,否则造成该地区市场价格混乱、售后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等后果,由有关代理商负责。同时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将公开声明终止其在当地的一切授权。
(6) 普通经销商不享有本政策的权利。
(二) 代理商资格认证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愿与有此合作意向的公司成为业务合作伙伴。符合以下条件者,授权其代理商资格。
(1) 授权代理商资格认证<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 企业特殊要求:A、了解当地涂料和油漆状况,及竞争对手情况 B、在当地有行业经验<3>进货额必须达到认证标准A、授权代理商首次进货额必须达到双方根据产品在本地区的销售计划规定的数额;B、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将按季度进行考核,如果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考核标准,自第三个季度起,取消授权代理商的资格,但仍然是经销商。
(2) 地区总代理商资格认证<1> 符合授权代理商的资格认证<2> 按照规定开设至少一个MOLüS(魔力士)防水隔热节能涂料直销专卖店<3> 按照规定拓展产品的分销网络<4> 进货额必须达到认证标准<5> 建立专职的市场推广和售后服务职能部门。
(3) 认证程序
<1> 欲成为MOLüS(魔力士)防水隔热节能涂料代理商的公司,应将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简介包括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姓名、规模、相关产品销售经验、市场及人员状况、欲设立专卖店的情况、对MOLüS(魔力士)防水隔热节能涂料认识的看法,公司所在地涂料和油漆市场目前状况和市场开拓初步设想等内容;
<2> 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将对以上资料进行考察和访问,共同制定产品推广方案,确认符合资格后,将书面答复申请代理商资格的公司,批准成为授权代理商,并签署正式协议;
<3> 如果该地区没有地区总代理,授权代理商与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直接签定协议,该地区设立地区总代理后,该地区下辖授权代理商和经销商向地区总代理商直接签定协议;
<4> 授权代理商将首次进货款定金通过银行汇入广州市伊高贸易有限公司或地区总代理商账户,凭汇款单或支票传真给代理商供应货物和相关推广资料、代理协议和授权标牌;
<5> 凡协议期满,并满足协议的代理商,如想继续成为代理商均可续签协议,并享有优先权。